≈≈璞泰来603659≈≈(更新:19.12.10) ──────────────────────────────────── 最新提示:1)12月10日(603659)璞泰来:董监高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 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19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18年末期以总股本4347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4.2元 ;股权登记日:201 9-04-17;除权除息日:2019-04-18;红利发放日:2019-04-18; ●19-09-30 净利润:45843.20万 同比增:6.83% 营业收入:35.01亿 同比增:52.80% ────────┬────┬────┬────┬────┬─────── 主要指标(元) │19-09-30│19-06-30│19-03-31│18-12-31│18-09-30 每股收益 │ 1.0500│ 0.6100│ 0.3000│ 1.3700│ 0.9900 每股净资产 │ 7.3647│ 6.9037│ 6.9871│ 6.6905│ 6.3354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5721│ 2.5594│ 2.5462│ 2.5331│ 2.4410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8441│ 3.3964│ 3.4935│ 3.2095│ 2.870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5.0100│ 8.9300│ 4.3400│ 22.3900│ 16.54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19-09-30│19-06-30│19-03-31│18-12-31│18-09-30 每股收益 │ 1.0533│ 0.6061│ 0.2964│ 1.3654│ 0.9860 每股净资产 │ 7.3559│ 6.8954│ 6.9787│ 6.6825│ 6.298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5690│ 2.5563│ 2.5432│ 2.5301│ 2.426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8395│ 3.3923│ 3.4893│ 3.2056│ 2.8537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4.3197│ 8.7905│ 4.2470│ 20.4330│ 15.6544 ────────┴────┴─┬──┴────┴───┬┴─────── A 股简称:璞泰来 代码:603659 │总股本(万):43521.8821 │法人:梁丰 上市日期:2017-11-03 发行价:16.53│A 股 (万):19353.0088 │总经理:陈卫 上市推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24168.8733│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自动化涂布 电话:021-61902930 董秘:韩钟伟 │机、涂覆隔膜、铝塑包装膜、纳米氧化铝等 │关键材料及工艺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为 │下游客户提供专业性、高品质的新能源锂离 │子电池材料及专业工艺设备综合解决方案, │通过渠道共享、研发合作、工艺配套等实现 │了关键业务价值链的产业协同。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19年 │ --│ 1.0500│ 0.6100│ 0.3000 ─────────┼─────┼─────┼─────┼──────── 2018年 │ 1.3700│ 0.9900│ 0.5900│ 0.3000 ─────────┼─────┼─────┼─────┼──────── 2017年 │ 1.1900│ 0.8800│ --│ -- ─────────┼─────┼─────┼─────┼──────── 2016年 │ 0.9600│ 0.5200│ --│ 0.9600 ─────────┼─────┼─────┼─────┼──────── 2015年 │ 0.2700│ --│ --│ -- ─────────┴─────┴─────┴─────┴──────── [2019-12-10](603659)璞泰来:董监高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8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陈卫先生持有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非限售流通股47,284,366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齐晓东 先生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10,850,331股,占公司总股本2.49%;冯苏宁先生持有公 司非限售流通股3,605,683股,占公司总股本0.83%;韩钟伟先生持有公司非限售流 通股3,328,322股,占公司总股本0.76%;刘芳女士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3,006,58 4股,占公司总股本0.69%;王晓明先生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1,475,556股,占公 司总股本0.34%。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陈卫先生计划自公司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5日止,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不超过4,3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35,218,821股的0.99%。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实施,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实施;且任意连续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齐晓东先生计划自公司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6月5日止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35,218,821 股的0.23%;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2 冯苏宁先生计划自公司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6月5日止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35,218,821股 的0.2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韩钟伟先生计划自公司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6月5日止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35,218,821股 的0.18%;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刘芳女士计划自公司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6月5日止,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5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35,218,821股的0 .17%;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王晓明先生计划自公司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6月5日止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6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35,218,821股 的0.08%;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陈卫 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7,284,366 10.86% IPO前取得:47,284,366股 齐晓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0,850,331 2.49% IPO前取得:10,850,331股 冯苏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605,683 0.83% IPO前取得:3,605,683股 韩钟伟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328,322 0.76% IPO前取得:3,328,322股 3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刘芳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006,584 0.69% IPO前取得:3,006,584股 王晓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475,556 0.34% IPO前取得:1,475,556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陈卫 不超过:4,300,000股 不超过:0.99%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300,00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300,000股 2019/12/31~2020/6/5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自身资金需求 齐晓东 不超过:1,000,000股 不超过:0.23%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 2019/12/31~2020/6/5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自身资金需求 冯苏宁 不超过:900,000股 不超过:0.21%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900,000股 2019/12/31~2020/6/5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自身资金需求 韩钟伟 不超过:800,000股 不超过:0.18%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800,000股 2019/12/31~2020/6/5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自身资金需求 刘芳 不超过:750,000股 不超过:0.17%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750,000股 2019/12/31~2020/6/5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自身资金需求 王晓明 不超过:360,000股 不超过:0.08%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60,000股 2019/12/31~2020/6/5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自身资金需求 注:陈卫先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6月5日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6月5日。 4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卫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 月。 (3)自本人持有股票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 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所持公司股份,自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每年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总量不超 过本人首次减持年度上年末所持有公司股票的2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为通过 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若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将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其予以处罚。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韩钟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齐晓东、冯苏宁分别承 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 (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自本人持有股票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 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审慎制定后续减持股票的计划,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合 法方式进行。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底价作相应调整。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公司监事刘芳女士、王晓明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本人持有股票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监高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减持 计划,具体减持时间和减持数量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陈卫先生、齐晓东先生、冯苏宁先生、韩钟伟先生、刘芳 女士、王晓明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0日 [2019-12-10](603659)璞泰来: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89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嘉拓”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深圳新嘉拓融资授信事宜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金额8,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20 19年至今公司已累计向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21,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0 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 018年12月1日及2018年12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12月6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融资授信事宜 ,深圳新嘉拓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公司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相应的《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8,000万 元。本次担保事项后,2019年至今公司累计向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21,500万元 ,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03月22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654989030 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兰金二十一路6号B栋 经营范围 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生产线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 总资产 108,095.16万元 负债合计 83,803.14万元 净资产 24,292.02万元 营业收入 26,476.97万元 净利润 2,546.11万元 上述数据系深圳新嘉拓2019年1-6月财务数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协议主要内容 1 、 《综合授信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受信人: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授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3)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自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0月28日止 2 、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5)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 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深圳新嘉拓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提高 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 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 额为25.37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18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7.2 4%。因公司向振兴炭材提供的关联担保未签署正式合同,故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 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0日 [2019-12-09]璞泰来(603659):璞泰来部分董监高拟合计减持不超1.86%股份 ▇上海证券报 璞泰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5日止,公司董监高人员陈卫计划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99%。自公司公告减持计划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6月5日止,齐晓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0.23%。冯苏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1%。 韩钟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18%。刘芳计划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0.17%。王晓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0.08%。 [2019-11-30](603659)璞泰来: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83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年11月28日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5.63万股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璞泰来”)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2019年11月29日收 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 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部分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 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0月20日至2018年10月3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网和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0月3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上海璞泰来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18年11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年12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7、2019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已完成。 9、2019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 10、2019年11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的登记工作。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2019年9月27日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5.60元/股 4、公司本次实际授予向51名激励对象共授予55.63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 如下: 序号 类别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比例 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人员(45人) 53.43 96.05% 0.12% 2 重要岗位人员(6人) 2.20 3.95% 0.01% 合计(51人) 55.63 100.00% 0.13% 注:1、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1%。 3、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造成。 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未发生变动。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一) 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 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二) 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1、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人员的: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2、激励对象为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 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三) 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人员的,其对应的公司层面的业绩 考核要求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 核目标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9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32亿元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0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39亿元 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47亿元 预留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022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56亿元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因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使得当年度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则公司将按 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回购注销处理。 2)激励对象为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其对应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 ,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 核目标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9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32亿元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0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39亿元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因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使得当年度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则公司将按 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回购注销处理。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与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的业绩 完成情况相关,各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内容由公司组织制定。届时根据下表确定各 业务单元的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进行考核。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 除限售比例: 考评结果 实际业绩完成率P 业务单元系数 达标 P≥100%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的当期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售,业务单元系数 为1 70%≤P<100%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的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当期拟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P”,业务单元系数为P 不达标 P<70%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能解除限售,业 务单元系数为0 因此,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业务单元系数× 个人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额度。激励对象当年因业务单元考 核未达标和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19]第000055号),截至2019年10月22日止 ,公司实际收到5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款项合计14,241,280.00元(大写:壹 仟肆佰贰拾肆万壹仟贰佰捌拾元整);其中增加股本556,3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 为13,684,980.00元。 四、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556,300股,于2019 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434,662,521股 增加至435,218,821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 公司股份239,583,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2%,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梁丰先生 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5.0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评价标准(S) 100≥S≥90 90>S≥80 80>S≥60 S<60 个人系数 1.0 1.0 0.7 0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 (单 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股权激励 定 向增发股票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41,543,354.00 55.57% +556,300 242,0 99,654.00 55.63% 二、无限售流通股 193,119,167.00 44.43% - 193,119,167.00 44.37% 三、股份总数 434,662,521.00 100.00% +556,300 435,218,821.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 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 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 ,则2019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2019年(万元) 2020年(万元) 2021年(万元) 20 22年 (万元) 2023年 (万元) 55.63 1,396.31 61.66 709.66 361.90 186.26 76.83 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30日 [2019-11-30](603659)璞泰来: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8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 司董事会同意安排办理第一期已满足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本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64人,其中4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 核指标未全额达标,不符合第一次解除限售期全额解锁条件,已回购限制性股票6,0 79股,本次可解锁股份数量为53,471股;剩余其中116人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全 额达标,本次可解锁股份数量为357,450股; ?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410,921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 年11月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各激励对象不存在 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锁情形,且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已满足,首次授予的170名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不符合解锁条件,涉及26,900股已由公司回购注销;4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 绩考核指标未全额达标,不符合第一次解除限售期全额解锁条件,涉及6,079股已由 公司回购注销,本期可解锁股份数量为53,471股;其余11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 绩考核指标全额达标,本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357,450股。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解 锁数量共计410,921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 2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1、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0月20日至2018年10月3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网和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0月3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上海璞泰来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18年11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年12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7、2019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3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2019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10月29日,该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8、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11月28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9、2019年11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量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即预留数量) 2018年11月12日 22.59元/股 199.26万股 170人 55.63万股 2019年9月27日 25.60元/股 55.63万股 51人 0万股 (三)公司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 (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 个月、48个月、60个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中层管理及核心岗位人员解除限售比例为 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重要岗位人员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4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18年12月5日,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19年12月4日届满。 (二)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 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条件 是否达到考核条件 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异动情况 公司依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激 激励对象李卫东、孙运强、田卉、王星源、唐兰兰、黄瑞英等6人因离职原因, 5 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 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不符合解锁条件,需回购其所持有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涉及回购股份数量26,90 0股,本期已完成回购注销。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人员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为:2018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 低于27亿元; (2)激励对象为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为:2018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27亿元。 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3亿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达成。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依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业绩及个人表现进行年度考核,激励 对象所在业务单元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进行考核。激励对象个人当 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业务单元系数×个人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额度。激励对象当年因业务单元考核未达标和因个人绩效考核 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根据薪酬考核委员会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白亚娜等48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额达标,不符合第一次解除限售期全额解锁条件,需回 购其所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回购股份数量6,079股,本期已完成回购注销 ,剩余股份将相应办理解锁手续。 (2)剩余1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全额达标,将相应办理解锁 手续。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145349 4_B01号)以及由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考核结果》,公司及各激励对象不存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锁情形 ,且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已 满足,首次授予的170名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涉及26 ,900股已由公司回购注销;4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 6 绩考核指标未全额达标,不符合第一次解除限售期全额解锁条件,涉及6,079股 已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期可解锁股份数量为53,471股;其余11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 面业绩考核指标全额达标,本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357,450股。综上所述,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解 锁数量共计410,921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 三、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解锁情况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4人,涉及限制性股票410,921股,占目前 公司股本总额的0.0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注] 已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人员(107人) 1,823,100 4,501 340,919 1,477,680 重要岗位人员 (57人) 242,600 1,578 70,002 171,020 小计 2,065,700 6,079 410,921 1,648,700 激励对象李卫东等离职人员(6人) 26,900 26,900 0 0 合计 2,092,600 32,979 410,921 1,648,700 注:公司本次激励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包括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获授股票数量总和。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9年12月5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410,921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股份 193,119,167 410,921 193,530,0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2,099,654 -410,921 241,688,733 总计 435,218,821 0 435,218,821 五、独立董事意见 7 经核查,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 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各激励对象不存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锁情 形,且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已满足,首次授予的170名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涉及 26,900股已由公司回购注销;4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额达标, 不符合第一次解除限售期全额解锁条件,涉及6,079股已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可 解锁股份数量为53,471股;其余11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全额达标,本 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357,450股。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的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查后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70名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涉及26,900股已完成回购注销,4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需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6,079股已完成回购注销,其 余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410,921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已就本次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出具了《北京市金 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璞泰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本所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的期限为首次授予 股权登记完成之日(即2018年12月5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即2019年12月5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即2 020年12月4日)当日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锁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解锁已满 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本次解锁尚需按照《管理办法》 、上交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8 尚需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的期限内向上交所、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的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30日 [2019-11-30](603659)璞泰来:关于全资子公司内部股权划转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87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内部股权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将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江西嘉拓、宁德嘉拓的全部股权按账 面净值内部无偿划转给全资子公司溧阳嘉拓。 ? 被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划转标的公司股东单位发生调整,将对划入方综 合实力和整体协同能力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划转涉及相关主体尚需办理工商变更手 续。 一、交易概述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主营 业务为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及自动化工艺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适应未来锂 电设备业务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公司设备业务集中统一管理力度,公司拟调整设 备业务管理体系,以全资子公司溧阳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嘉拓 ”)为平台,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新嘉拓”)、宁德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嘉拓” )、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嘉拓”)100%股权按账面净值内 部无偿划转至溧阳嘉拓;本次划转完成后,深圳新嘉拓、宁德嘉拓、江西嘉拓将成 为溧阳嘉拓的全资子公司。 二、划转各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划出方: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年11月6日 注册资本 43521.8821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43521.8821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梁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055944463E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01-96室 经营范围 高性能膜材料、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及专用设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从事货物与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 总资产 244,906.31万元 负债合计 71,107.88万元 净资产 173,798.43万元 营业收入 1,638.10万元 净利润 33,087.11万元 上述数据系璞泰来2019年1-6月单体财务数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划入方:溧阳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溧阳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7月17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81MA1PX1AAX8 注册地址 溧阳市昆仑街道城北大道588号1幢 经营范围 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服务;设备安装维修、售后服务;软件 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 总资产 15,709.07万元 负债合计 6,222.71万元 净资产 9,486.36万元 营业收入 91.15万元 净利润 -221.56万元 上述数据系溧阳嘉拓2019年1-6月财务数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标的公司一: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3月22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654989030 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兰金二十一路6号B栋 经营范围 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生产线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 总资产 108,095.16万元 负债合计 83,803.14万元 净资产 24,292.02万元 营业收入 26,476.97万元 净利润 2,546.11万元 上述数据系深圳新嘉拓2019年1-6月财务数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标的公司二:宁德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德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7月26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 法定代表人 陈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01MA349XT85U 注册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47号厂房 经营范围 智能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总资产 7817.67万元 负债合计 7,310.57万元 净资产 507.10万元 营业收入 871.81万元 净利润 -83.89万元 上述数据系宁德嘉拓2019年1-6月财务数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标的公司三: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 法定代表人 陈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21MA35G2EE3G 注册地址 江西奉新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 电子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总资产 6,932.84万元 负债合计 2,367.76万元 净资产 4,565.08万元 营业收入 5,340.69万元 净利润 1,125.60万元 上述数据系江西嘉拓2019年1-6月财务数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股权无偿划转的主要内容及协议签订的情况 (一)股权无偿划转的主要内容 1、划转标的:本公司持有的深圳新嘉拓、宁德嘉拓、江西嘉拓100%股权。 2、划转方式:本次股权划转为按照账面净值无偿划转给溧阳嘉拓。 3、本次划转完成后,深圳新嘉拓、宁德嘉拓、江西嘉拓将成为溧阳嘉拓的全资 子公司。 4、股权划转各方与员工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继续有效,本次划转不 影响员工的利益。 5、本次股权划转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各方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各自 承担。 (二)公司将与本次股权划转的相关主体签订《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并办理 工商、税务等相关变更手续。 四、划转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一)划转前股权结构 (二)划转后股权结构 五、划转目的以及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划转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标的公司的股权划转调整设备业务管理体系, 以全资子公司溧阳嘉拓为平台,充分发挥溧阳嘉拓管理平台的职能,统一协调公司 设备业务板块发展,提高业务决策效率。 本次股权划转涉及的各子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 项,不存在股权被查封、冻结等情况。 本次划转不涉及交易对价,不涉及职工分流和安置问题,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及当期业务无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合并权益产生影响。 六、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深圳新嘉拓、江西嘉拓、宁德嘉拓100 %股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溧阳嘉拓。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深圳新嘉拓、江西 嘉拓、宁德嘉拓将成为溧阳嘉拓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 部无偿划转,不涉及交易对价。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本次子公司之间的股权划转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业 务布局,统一协调公司设备业务板块发展,提高业务决策效率,有利于后续的业务 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划转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职工 分流和安置问题,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及当期业务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权益产 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股权划转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部无偿划转,不 涉及交易对价,不涉及职工分流和安置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同意将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江西嘉拓、宁德嘉拓100%股权划 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溧阳嘉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30日 [2019-11-30](603659)璞泰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85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 议于2019年11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芳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查后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70名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涉及26,900股已完成回购注销,4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需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6,079股已完成回购注销,其 余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410,921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内部股权划转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股权划转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部无偿划转,不 涉及交易对价,不涉及职工分流和安置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同 意将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江西嘉拓、宁德嘉拓100%股权划转至 公司全资子公司溧阳嘉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1月30日 [2019-11-30](603659)璞泰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84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 9年11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 ,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145349 4_B01号)以及由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考核结果》,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及各激励对象不存在激励计划 规定的不得解锁情形,且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已满足,首次授予的170名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 合解锁条件,涉及26,900股已由公司回购注销;4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指标未全额达标,不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全额解锁条件,涉及6,079股已由公司回 购注销,故本期可解锁股份数量为53,471股;其余11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 核指标全额达标,本期可解锁股份数量为357,450股。 综上所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 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410,921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公 司董事会经 审议同意安排办理第一期已满足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如下: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内部股权划转的议案》 公司设备业务主体包括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嘉拓智能设备 有限公司、宁德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和溧阳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且均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为适应未来锂电设备业务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设备业务集中统一管 理,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深圳新嘉拓、江西嘉拓、宁德嘉拓100 %股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溧阳嘉拓。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深圳新嘉拓、江西 嘉拓、宁德嘉拓将成为溧阳嘉拓全资子公司。 本次股权划转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部无偿划转,不涉及交易对价。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如下: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30日 [2019-11-23](603659)璞泰来: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82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 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318号),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7,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 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 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有关批复的要求及公 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3日 [2019-11-22]璞泰来(603659):璞泰来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获核准批复 ▇上海证券报 璞泰来公告,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7,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获 证监会核准批复。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18-05-11 非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 累计涨幅偏离值:29.96 成交量:1132.37万股 成交金额:59693.73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解放西路证券营|5260.87 |-- | |业部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证券营业部|4758.88 |--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中山六路证|3446.84 |-- | |券营业部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安西路证券营|2443.45 |-- | |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京|1920.43 |-- | |基一百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五四大街证券营|-- |7923.83 | |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华北大街证|-- |2549.62 | |券营业部 | | |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武汉武大园一路|-- |1808.44 | |证券营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路证券|-- |1584.60 | |营业部 | |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湖滨南路证券营|-- |1394.79 | |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7-16|50.07 |185.00 |9262.95 |中信证券股份有|国泰君安证券股| | | | | |限公司总部(非 |份有限公司上海| | | | | |营业场所) |新闸路证券营业| | | | | | |部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